臺師大辦理研究倫理專題演講 深化教師理解與實務應用 5 月 09, 2025 In : SDG16 [資料來源:師大新聞] 教育部自107年度起推動「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鼓勵教師將教學與研究結合,提升高教品質。為深化教師對研究倫理的理解與實務應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學發展中心與研究倫理中心於4月29日共同舉辦「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倫理主題演講」,由教學發展中心江學瀅主任主持,邀請本校研究倫理中心主任、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暨華語文教學系蕭惠貞教授擔任主講人,幫助教師釐清教學實踐研究中常見的研究倫理規範。 蕭惠貞教授指出,「研究倫理」不僅是行政程序的遵循,更關乎研究者責任與研究參與者權益的保障。她強調,所謂「負責任的研究行為」包含誠實、正確、效率與客觀的執行研究,當研究涉及以人為對象時,在執行前都應該送研究倫理審查,尤其是人體研究。目的在於雙向保護,不僅保護研究參與者,也保護研究者。 蕭教授進一步說明,只要涉及人體檢體、生心理資料、生物行為、情緒壓力等研究,依人體研究法規定皆需要在研究執行前提出審查申請,即便未涉及人體、而是以人為對象之人文及社會行為研究,也建議送審。 針對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的實務面,蕭教授強調,在校園中進行的研究中,例如在課堂上進行的教學實踐研究,需要特別注意師生間權力不對等的關係,如何確保學生自願加入研究且不影響其受教權,建議教師應於學期初主動說明與招募,讓學生知悉研究內容與參與方式,並強調不參與研究「不會影響修課或成績」,以消弭學生在隱性壓力下的配合心理。 在演講中,蕭教授以多起案例說明忽視研究倫理所帶來的風險與後果,她提醒,知情同意書的設計與發放也是研究倫理的一環,應以學生能理解的語言完整說明研究目的、流程、潛在風險與退出機制。 此外,蕭教授也呼籲教師重視分組公平性與資料匿名化的落實。若研究設計中明確區分實驗組與對照組,應審慎說明分組原則與後續補償機制。研究資料的蒐集與應用,須以「去識別化」方式處理,並告知學生保存期限與使用目的,避免個資濫用或學習權益受損。 講座尾聲,蕭惠貞教授表示,研究倫理不應淪為研究過程的「包袱」,而是一種保障與品質保證的制度設計。研究者不僅要自律,也需建立與研究參與者之間的信任關係,讓研究參與成為一種尊重、透明與自願的過程。 本次活動不僅為教師釐清教學實踐研究中的倫理規範,也提醒大家在設計教學活動與研究計畫時,應以學生權益為核心。未來研究倫理中心亦將持續提供研究倫理審查諮詢輔導與教育訓練等多元服務,協助教師在教學與研究間取得平衡,共同營造誠信與安全的學術環境。(撰文:校園記者國文115賴慈萱/編輯:張適/核稿:胡世澤) 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研究倫理主題演講。 臺師大研究倫理中心主任、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暨華語文教學系蕭惠貞教授擔任主講人。 講座內容幫助教師釐清教學實踐研究中常見的研究倫理規範。 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江學瀅主任(右)頒發感謝狀給蕭惠貞教授。
臺師大理學院70週年迎科學盛典 臺北科學日引領市民探索永續科技 5 月 07, 2025 In : SDG13, SDG17, SDG4, SDG6, SDG7, SDG9 「2025臺北科學日」於5月3日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盛大登場!今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