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SDG 8

SDG8 促進工作與經濟成長

8.2.1 就業實踐與生活工資Employment practice living wage

8.2.2 就業工會Employment practice unions

8.2.3 制定終止歧視的就業政策Employment policy on discrimination

8.2.4 反對現代奴隸制的工作政策Employment policy modern slavery

8.2.5 人力外包僱傭關係的同等權利Employment practice equivalent rights outsourcing

8.2.6 制定薪資平等的就業政策Employment policy pay scale equity

8.2.7 追蹤性別平等的薪酬等級Tracking pay scale for gender equity

8.2.8 制定就業實踐的申訴流程Employment practice appeal process

8.3.1 人均支出Indicator: Expenditure per employee

8.4.1 有實習機會的學生比例Proportion of students with placements

8.5.1 簽定安全合約的員工比例Proportion of employees on secure contracts

8.2.1 就業實踐與生活工資

每月薪資高於政府規定之生活工資

本校支付教職員工資,係依據中央政府及本校待遇相關法令規定,並由政府審議委員會綜合物價變動、平均國民所得、人口、經濟成長率與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等因素加以調整。本校平均月支薪資為新臺幣103,690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人員薪資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務人員薪資明細表」,高於全國教育業月支薪資新臺幣32,236元,以及政府規定之生活工資新臺幣25,250元。

8.2.2 就業工會

滾動修正教職員權益

配合政府法令或實務作業,隨時檢視修正,並提經相關會議(例如,約用人員審核小組、學術及行政主管會議、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等)審議通過,公告於人事室網頁,明定於契約書中,或編製成手冊(例如,新進教師手冊)。以本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為例,2019年至2023年修正5次。

勞資會議

1.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其代表人數視事業單位人數多寡各為2人至15人。但事業單位人數在100人以上者,各不得少於5人。

2. 本屆勞資會議勞、資雙方代表各5人,任期為 4 年(自2022年9月11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止),本屆開始勞資會議紀錄均公告於人事室專區。

3. 依規定至少每 3 個月舉辦1次,2022年召開4次會議。

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勞基法專區,設置勞資會議專區,相關資訊及會議紀錄予以公開。

保障女性勞工權益

1. 為保障女性勞工權益,避免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又制定「母性健康保護計畫」,確保女性勞工於育齡期的身心健康。

2. 設置哺(集)乳室並給予哺乳時間:

(1) 本校三個校區(校本部、公館校區、林口校區)均設置哺(集)乳室,並取得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優良哺(集)乳室之認證。

(2)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本校提供子女未滿二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60分鐘;復依據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婦女於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

哺(集)乳室

3. 職員彈性上下班機制:同仁因業務或育兒需要,得依本校彈性上下班差勤管理要點專案調整辦公時間,以兼顧家庭與工作。

4. 依法給予相關假別:

(1) 生理假:女性同仁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3日。

(2) 娩假及流產假:女性同仁分娩後給予娩假;流產者,依其週數給予流產假。

(3) 產前假:女性同仁妊娠期間,公務人員給予產前假8日、適用勞基法同仁給予則7日。

本校設置性別平等相關委員會以實現性別平等,負責調查及處理性別平等相關案件。此外為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訓練,防治性騷擾及保護教職員工權益,訂有本校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及流程圖。111年6月28日以視訊方式,辦理「性別主流化」教育訓練,線上參與人員計137人。

強化外籍教師福利

1. 本校榮獲教育部核定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重點培育學校」,特核給未聘任外籍教師之學術單位EMI教師員額1名,共計25名,積極向國際徵才。

2. 訂定「補助延攬國際人才作業要點」:

(1) 協助新聘教師安定來(返)臺初期生活:新聘未具本國籍或本國籍且任職本校前連續旅居國外(含香港、澳門)3年以上、返國期間未滿半年之編制內專任教師、專技人員及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補助一次性生活安頓津貼新臺幣10萬元及本人來(返)臺最直接航程之單趟經濟艙機票費;111年共計補助8人。

(2) 關懷未具本國籍教師返國訪親需求:新聘未具本國籍編制內專任教師、專技人員及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自其到職日起6年內,補助本人至多2次(每年至多1次)返回護照國籍居住地來回經濟艙返鄉機票費,每次補助單趟以4萬元、來回以8萬元為上限,核實報支。

3. 營造雙語友善環境,除建置實體辦公環境雙語標示外,並提供英譯版法規、表格、編製本校行政單位及教職員職稱中英對照表、EDM及系統操作介面雙語化,編製「外籍教師手冊」及辦理外籍教師交流座談會,建置中英雙語網頁。

重視教職員身心健康支持系統

1. 開設運動班:為增進同仁身心健康,開設教職員工生運動班,包含有氧、瑜珈、游泳、桌球、網球等課程。每周一辦理正念禪修課程。

2. 為增進員工福祉,制定「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納入心理健康與醫療保健服務內容,另本校健康中心業於網頁設置員工協助專區連結(心田心理諮商所)

員工協助專區

8.2.3 關於歧視的就業政策

平等對待-不因宗教、性取向、性別、年齡或難民身份而有不同

1.本校制定並實施性別平等要點,禁止因教職員工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2.本校已訂定並實施性別歧視、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處理辦法,並設置性別平等相關委員會,保障勞工權益與福祉,致力於終止校園內性別歧視。

3.本校校長遴選委員會、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職員甄審委員會、考績委員會、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及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成符合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之規定。

4.本校獎懲福利無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不合理差別待遇。

5.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不因性別而有所不同。

6.本校勞工聘任及陞遷,皆依照職務歷練、專業能力及發展潛能等面向執行,不因宗教、性傾向、性、年齡而有所歧視。

(1) 教師:各系所辦理教師徵聘時係著重於教師學術研究成果表現及教師本身專長、品行操守、服務熱誠之考量,並無性別限制,審查時性別亦非考慮條件。

(2) 職員:本校職員內陞或外補職缺公告均無性別限制,由用人單位及職員甄審委員會針對應徵人員之學經歷、考績獎懲、發展潛能等項目進行評核。

(3) 約用人員:職缺公告均無性別限制,甄選時係就應徵人員之學經歷背景、工作態度及發展潛能考量進用與否。

8.2.4 就業政策 現代奴隸制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本校專任教師與公務人員請假權利,皆依循政府制定之「教師請假規則」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2.依循政府制定之「勞動基準法」訂定約用人員工作規則,遵守一例一休制度,同仁如遇假日工作,以調班方式辦理,未休畢之休假日數,給予未休假加班費。

反對進用童工

本校訂定「約用人員管理要點」,明定新進約用人員及專案助理需滿18歲,禁止進用童工。

反對強迫勞動

1.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及「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規定工時、休息、請假及休假方式,避免強迫勞動。

2.因應業務需要,亦訂定「員工加班費管制要點」限制加班時間。

8.2.5 人力外包僱傭關係的同等權利

人力外包依法簽訂契約

本校外包工作有清潔及警衛勤務兩類共108人,依規定簽訂相關契約內容,保障勞工勞動條件、就業與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義務、安全衛生及應注意事項等相關權利。

8.2.6 就業政策薪資等級公平性

依公平性薪資表給薪及晉薪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第五條本校不得因教職員工生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甄選、陞遷、考核、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因此本校教職員工薪資,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人員薪資表」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務人員薪資明細表」給薪,每年並依工作表現調升薪資,不因性別、性傾向,或婚育、懷孕,而有同工不同酬情形。

8.2.7 追蹤性別平等的薪酬等級

薪資無性別差異

本校教職員工薪資係依據中央政府及本校待遇相關法令規定(「教師待遇條例」及「公務人員俸給法」),並由政府審議委員會綜合物價變動、平均國民所得、人口、經濟成長率與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等因素加以調整,不因性別、性傾向、婚育、懷孕,而有同工不同酬情形。

8.2.8 制定就業實踐的申訴流程

訂定申訴流程、保障員工權益

1.本校設立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與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以確保教職員工權利。2022年受理申訴案件共3件,相關規定及流程如下:

(1) 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依本校「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規定,本校專任教師對本校各單位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或因本校各單位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益者,得提起申訴。作業流程圖如下:

(2) 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依本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規定,本校職工對學校所為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得於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提起申訴。

2. 預防職場不法侵害

為防範各種職場暴力(肢體、心理、語言、性騷擾),本校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實施相關訓練、建立相關保護措施與受害事件處理程序,該計畫中訂有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處置流程,除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發生,建立雙方協調、調查管道,並持續關懷、進行後續追蹤。

8.3.1 人均支出

本校全職教職員工總人數為3,734人,本校年度支出(包含用人費用、服務費用、材料及用品費、損助補助等費用、短絀賠償及保險費用等)合計6,396,808,736元,人均支出為1,713,125元。

8.4.1 有實習機會的學生比例

110學年度本校全校在學人數為14030人,2023年共有實習相關課程193門,選修人數共3,759人,其中可提供實習機構共有195處,有實習機會之學生比例為26.79%。

8.5.1 簽定安全合約的員工比例

2022年本校僱用全職教職員工總人數3,734人,其中有簽訂安全合約者為3,590人,比例為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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